為確保風險管理制度之完整性,本公司依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原則建構完善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以及「風險管理政策」,設置「總稽核」、「稽核處」、隸屬董事會之「風險管理委員會」、「風控長」及「風險管理室」,以落實制衡機制,提升分工效能;風險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兼召集人,成員由總經理、相關督導業務副總經理(或相當層級主管)、風控長及相關單位主管組成,每2個月召開會議1次,視需要得召開臨時會議。
本公司各項業務依其所面臨之風險種類,均建立有效之風險管理制度,明訂各項管理辦法及風險衡量指標,確保年度經營目標得以妥善執行,並由風險管理室執行日常營運監控,定期編製風險控管情形報告,每2個月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及每半年提報董事會。
本公司已訂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為準則」,導引董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內容包含保密責任、公平交易、防止利益衝突、避免圖私利之機會、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產,鼓勵陳報非法或違反本準則之行為,以防止重大損害。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規定,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應即迴避,2025年無董事因利益衝突而迴避之情事。
另外,訂有與利害關係人交易之作業規章,董事及監察人於每屆接任時,均須填具利害關係人資料及兼職情形,由相關單位管控並依規定辦理利害關係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