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永續報告書與利害關係人達成有效議合,本公司重視利害關係人溝通,藉由各種方式、管道及平時業務接觸進行溝通與傾聽,以瞭解其訴求及對本公司的期許,也作為擬訂永續發展政策與相關計畫參考依據。
根據GRI Standards中「利害關係人議合方針」原則進行利害關係人之鑑別與議合,每年召開會議討論鑑別事宜,參考相關行業之利害關係人群體,邀請外部ESG專家依本公司對該利害關係人既有與潛在之負面衝擊與正面影響評估其顯著性,並與各部門主管檢視與討論鑑別結果,共同鑑別出8類利害關係人,分別為:員工與其他工作者、股東、客戶/消費者、供應商/承攬商、政府機關、社區居民、媒體及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