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之影響,並減輕各產業受疫情影響之租金負擔,租金緩繳及減租措施如下:
一、適用對象:
(一)特定對象:
1.社會福利團體、教育業及長照業等:租金折減40%。
2.餐飲業、旅宿業、健身服務業及其相關停車業者:租金折減25%。
(二)一般對象: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109年12月底前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特定對象亦得適用)。
二、優惠期間:自109年4月1日起6個月,期滿前視疫情控制情況再行檢討是否延長。
三、有關教育業及社會福利團體業認定,以行政院主計處所訂「行業名稱及定義」中教育業及社會福利業之大類、中類、小類及細類為標準認定。